徐州市开展“诚信旅行社”评比活动
市消协、市旅游局日前发出通知,在全市旅游行业内开展“诚信旅行社”评比活动。
评比采用《江苏省旅行社诚信建设达标评估通用标准》作为考核评审的依据。总分为700分。此次评比共设立两个等次:分别是市级“诚信旅行社”和省级“诚信旅行社示范单位”。市级“诚信旅行社”一年评选一次;省级“诚信旅行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两年开展一次,以企业创建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诚信情况作为考核评审的内容。
参加“诚信旅行社”评比的旅行社,必须是2006年1 月1日前依法成立并开展经营的,且要通过2006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参加“诚信旅行社示范单位”评比,必须在评比年度里,平均年组织、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责任投诉率在0.25件/万人次以下,结案率为100%;还必须连续两次获市级“诚信旅行社”称号。
市级“诚信旅行社”的考核评审由市旅游局、市消费者协会全面负责,经检查考核、社会公示通过后,授予“徐州市诚信旅行社”称号,并报省旅游局、省消费者协会备案;省级“诚信旅行社示范单位”的评审由市旅游局向省旅游局推荐,省考核评定机构评审确认。
此次评比活动将持续到年底。截止到目前,我市已有30余家旅行社报名参与市级“诚信旅行社”的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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