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及签证种类
签证是指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在外国人所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上签注、盖印,表示允许外国人入出或者通过该国国境的许可证明。签证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入出境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在特定情况下,依照国务院规定,外国人也可以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指定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同中国政府订有签证协议的国家人员入境,按照协议执行。
我国政府主管机关根据外国人来中国的身份和所持护照的种类,分别发给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
(一)外交签证:发给持外交护照的人。获得外交签证的人有资格享受外交特权与豁免。
(二)公务签证:发给持公务护照、官员护照、特别护照的人。
(三)礼遇签证:发给前国家领导人、前政府重要官员或者身份较高的知名人士。
(四)普通签证:发给持上述签证以外的其他外国人。
此外,还有3种特殊签证形式,即另纸签证、互免签证和团体签证。
签发普通签证时,根据外国人申请来中国的事由,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分别是D、Z、X、F、L、G、C、J—1、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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